肇事致死逃逸 最重7年徒刑

中國時報【徐子晴、蕭承訓╱台北報導】2013年5月28日

未來肇事致死逃逸將加重刑責!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昨天協商《刑法一八五條之四》修正草案獲得朝野共識,若肇事致人死傷卻逃逸,刑責從現行六月以上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修正為最重可判七年有期徒刑,最快本周五可完成三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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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位高速公路交警用自己多年親眼所見所聞的血淋淋經驗, 在在提醒者我們平日未曾看過、未曾想過的狀況,懇請仔細認真地看完,才不會辜負他的慈悲好意…無形之中,或許我們也救了自己,救了許多人…

【高速公路交警的忠告】 :

隨著道路上的私家車越來越多,作為一名高速交警,在日常的事故處理崗位上,遇到各種形形色色的交通事故,其中不乏因缺乏安全意識而造成嚴重事故後果的案例,下面,我將從自身幾年來的工作經驗出發,以一名高速公路交通事故處理員警的角度,來談一談高速公路行車的安全注意事項,希望能對司乘朋友的行車安全有所幫助:

●一、安全帶保安全

這是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,也是一個很多司乘朋友很不以為然的問題。誠然,在地方上開車尤其是城市道路,我個人觀點 : 安全帶的作用大部分是應付交警,實際作用並不大。而在高速公路上,繫與不繫安全帶,卻會在事故後果中產生天壤之別。我出現場的 2007 年度的事故中,我印象中最少有兩起小車單方造成的 死亡事故都是沒有繫安全帶引起 的,其中一起是輛帕薩特自翻,車上只有司機一人,如果他繫上安全帶的話,我個人認為最多是輕傷,法醫鑒定為頸椎骨折致死,全是 翻車時身體不受限制運動 造成;第二起也是小車單方,在高速行駛時,前輪爆胎,造成車輛失控多次撞擊道路護欄。共有司乘兩人,司機繫了安全帶毫髮無傷,而副駕駛上的乘客因為沒繫安全帶,且在放倒的座位上斜躺著休息,結果在車輛失控打時被從後風擋玻璃處甩出車外致死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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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紅燈,車停斑馬線上居然算是闖紅燈,高雄一名女子,前年就是被拍到摩托車停在斑馬線,結果被開了闖紅燈的罰單1800原,女子認定自己沒闖越路口,不算闖紅燈、抗罰,被法院駁回,原來法律規定,車子只要整輛越過停等線,影響到行人就算違規,尤其法院調閱當時照片,女子摩托車車輪已經離開停等線,大剌剌停在斑馬線上,法院判她敗訴,女子還是得繳交罰鍰。

前年8月,高雄就出現一起案例,一名女子騎摩托車行經十全、大連路口,車子停在斑馬線,被路口測速器拍下,警方認定女子闖紅燈,開出1800元罰單,卻讓女子很不服氣,因為她認定自己沒闖過路口,怎麼算是闖紅燈?向法院提告抗罰,最後被判敗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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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這是最近的新聞:在路上發生車禍,儘管肇事責任不在自己身上,但說什麼也不能走。汽車被後方機車無故追撞,第一時間車主沒停車將騎士送醫,反而開車離開,經過鑑定,錯不在車主,但他見死不救要負道義責任,被依肇事逃逸判刑10個月。

肇事逃逸罪規定在刑法第185-4條: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,致人死傷而逃逸者,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」,就這個條文來看,並不以故意或過失為必要,也就是說,只要發生車禍,不論自己有沒有錯(故意或過失)都要留在現場,將者送醫,否則就會構成犯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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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追追追/ 小心紅單上強制保險逾期?是真是假為你說分明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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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月5/12日就是母親節了,推薦分享一篇好文章~【母親真的很愛你】

好好擁抱母親吧~跟媽媽說一聲"媽媽我愛你"

《親情成為最遠的水》

接到母親病重的電話時,我人在紐約,正在和3歲的兒子玩遊戲。電話是家裡的阿姨打來的,她說母親本不讓她給我打電話,但她知道,母親是想讓我回去看她的。最後阿姨說:「賀賀,阿姨也不希望你有什麼遺憾。」

高中畢業後,我就出國留學了。同為大學老師的父母毫不猶豫地為我選擇了這條路,他們認為對我來說這是最好的出路。現在,我成了一名牙醫,過著衣食無憂的生活。但付出的代價是,我幾乎沒有了再跟父母團聚的日子。

坐在回國的飛機上,我突然很傷感。我看到機窗裡反射的,是自己早生的華髮。18歲離開家,一晃20年過去,我不再年輕,母親也已經衰老。15個小時的空中航行,我一刻都沒有閉眼,20年的歲月在腦海裡翻騰,我從來沒有如此想念與害怕:想念去世時我沒有在身邊的父親,害怕母親這一次也不給我機會。

突然間覺得,算得上功成名就的我,對父母而言不就是一個符號嗎?我畢業、工作、結婚乃至生子,他們都沒能親眼看見。一切都在電話裡,以過去式的形態向他們告知。好消息,放大了說給他們聽;壞消息,等到自己不痛了才肯讓他們知道。關山重重,親情成為最遠的水。難道這就是父母送我出國的意義?

《情雖親,心卻很難接近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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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新聞標題】社區信箱牆倒塌 壓死住戶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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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探討《鳳山服飾店大火 3人死1垂危》

高雄市鳳山區五甲一棟民宅今天(2月6日)凌晨一點多大火,火場一樓的服飾店堆放大量衣物延燒迅速,消防隊員從火場中救出十人送醫,當中多人被救出時已經失去呼吸心跳,在醫院急救搶回性命。不過仍造成一名女子羅瓊淑、以及一名五歲男童喪命,另有一名孕婦羅瓊宜一度失去呼吸心跳,急救救回,但性命垂危,而她腹中即將出生的胎兒已經死亡。

火警地點是五甲五福一路的一棟三層樓民宅,一樓是服飾店,存放大量衣物商品,二、三樓一共住了一家十人。火勢從一樓服飾店迅速延燒,樓上住戶睡夢中無處走避,有人倉惶逃出,頭臉都被燻黑,有人緊急從頂樓逃到隔壁人家,但其中七人走避不及,被消防隊員救出時身受重傷。

七名傷者分送各家醫院救治,當中有多人被救出時已經失去呼吸心跳,一名五歲陳姓男童,和三十六歲的羅瓊淑兩人急救無效。羅瓊淑和羅瓊宜姐妹都被送往高雄阮綜合醫院救治,羅瓊淑到院前已經沒有生命徵象,急救無效,身懷六甲的羅瓊宜到院前沒有呼吸心跳,急救救回但狀況不佳,而她腹中即將出生的胎兒也偵測不到胎心音。醫院方面說明,死者是因為吸入性嗆傷致命。連同孕婦的腹中胎兒在內,大火奪走三條性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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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華山●創世基金會】第23屆寒士吃飽30(分鐘)街友暨獨居長輩、清寒單媽尾牙~
http://www.elder.org.tw/event-detial.php?newsId=34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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雇主沒幫員工投保勞保,員工車禍亡 雇主判賠逾百萬
中央社 – 2012年11月18日 下午1: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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