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法規定雇用人對受雇人負有保護義務,但因雇主責任險並非強制險,加上勞工求償意識不足,每年投保件數四、五萬件,占全台四十七、八萬勞保投保單位比重僅約一成。

     富邦產新種險商品部經理呂先輝說,目前雇主責任險投保比率不高,職業風險越高的公司投保意願越高,例如工程公司,電子、金融業大部分以團體傷害險替代。

     國泰產主管也說,雇主責任險投保率低是因勞工求償意識不足,以為有團體傷害險就夠了。但團體傷害險屬員工福利,跟雇主因侵權行為而須負擔的損害賠償責任是不同的概念。

     雇主責任險的保費,行業差異很大,風險高者,每名員工每年保費可能高達七、八千元,低者只要五、六百元,產險公司殺價競爭下,甚至可能下探四百元。

     富邦產說,雇主意外責任險就是保障雇主依民法對員工須負的賠償責任,須是員工執行職務時才會理賠。其中,工程公司因業務風險高,投保案件較多,例如:挑磚、駕駛怪手、焊接等。以每人保額一百萬元、每件意外事故最多賠保額的兩倍(就算受傷超過三人,最多只賠兩百萬)、員工十個人以內為例,平均每人保費七、八千元。

     富邦產人員說,對工程公司而言,等於「以七、八萬元,買兩百萬元保障」,因行業風險偏高,過去五年理賠率介於三十五%至六○%,較有投保需求。

2009-09-10 中國時報  陳怡慈/台北報導

引用來源:http://life.chinatimes.com/2009Cti/Channel/Life/life-article/0,5047,11051801+112009091000046,0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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