衛生署於96年5月2日公告-
持有營利事業登記證之食品產業,包括製造商、進口商、委託他廠代工之產品供應者,
應事先完成其產品責任險之投保。
百貨飲冰品菌超標
市售20件不合格易致腸胃炎
2011年 08月23日
【沈能元、朱正庭╱台北報導】百貨公司美食街飲冰品抽檢不合格。台北市衛生局抽驗二百七十九件市售飲冰品,二十件、百分之七點二不合格,包括台北統一阪急百貨「TSUJIRI辻利抹茶屋」辻利冰沙、「翰林茶棧」翰林清茶,京站時尚廣場「奉茶」紅茶、冰塊,生菌數或大腸桿菌群最確數超標,喝了恐引發腸胃炎。
北市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處長陳立奇昨說,日前抽驗飲料店冰塊、飲料、冰沙的生菌數、大腸桿菌群最確數,複驗後發現位於台北統一阪急的TSUJIRI辻(音同十)利抹茶屋、翰林茶棧,和位於京站的奉茶,仍有產品超標。如辻利冰茶和奉茶的紅茶,都是生菌數和大腸桿菌群最確數超標,翰林清茶則是大腸桿菌群最確數超標。
除了百貨公司美食街,也有知名連鎖飲料店違規,如85度C石牌店的高山青茶,生菌數、大腸桿菌群最確數超標,嗆司果茶微風店的珍珠奶茶,則是大腸桿菌群最確數超標。
違者最重罰15萬
違規的業者將依《食品衛生管理法》開罰三萬至十五萬元。
台北統一阪急回應,即起停售辻利冰茶和翰林清茶,會要求廠商加強衛生,不排除依約開罰。
85度C:已清潔
TSUJIRI辻利抹茶屋指出,待辻利冰茶改進後將先送驗,檢驗合格才再售,另將加強人員訓練與環境衛生。京站也要求奉茶停售所有紅茶產品,另須改善製程。至於嗆司果茶微風店、85度C石牌店則回應,已清潔環境與製冰機。
免疫差恐敗血症
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科主任林杰樑說,百貨公司販售的飲冰品有問題確實讓人不放心,飲冰品大腸桿菌群、生菌數超標易引發腹瀉、腹痛、嘔吐等腸胃炎症狀,免疫力差的孩童恐因急性腸胃炎誘發敗血症,有生命危險;建議選冷藏食材、工作人員配戴口罩和手套的店家,對健康較有保障。
引用新聞來源:蘋果日報
http://tw.nextmedia.com/applenews/article/art_id/33616233/IssueID/20110823/pvtype/r
衛生署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 21條規定,於 96年 5月 2日衛署食字第 0960400307號令訂定「食品業者投保產品責任保險」,其適用對象為持有營利事業登記證之食品產業,包括製造商、進口商、委託他廠代工之產品供應者。業者應依其所生產、供應之產品種類,在公告期間內完成投保產品責任險。
(一)冷凍調理食品業、乳品類、飲料類應在 97年 5月 2日前完成投保;
(二)餐盒工廠、麵條類工廠、觀光旅館之餐廳、罐頭類工廠應在 97年 11月 2日前完成投保;
(三)承攬學校餐飲之餐飲業、供應學校餐盒之餐盒業、承攬筵席之餐廳、中央廚房式之餐飲業、伙食包作業、自助餐飲業、烘焙業、食用油脂工廠應在 98年 5月 2日前完成投保;
(四)其它一般食品包含錠劑、膠囊食品及食品添加物等,應在 98年 11月 2日前完成投保。
衛生署表示強制食品業者投保產品責任保險之意義,在可落實食品業者應就其製造之食品,負自主管理之責任,發生食品衛生安全事件時之責任風險分攤,對消費者在食品消費行為上有更實質之保障。
已投保產品責任保險之食品,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 17條規定,衛生署並未強制要求應在產品包裝上標示「本產品已投保產品責任險」字樣,但業者可以自願性標示。業者依法投保產品責任險後,不需要向政府機關登記,但應保存該保險文件,且維持保險單有效性,以備衛生機關查核。
業者若未依規定投保產品責任險,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 33條規定:違反中央主管機關
依第 21條所為之規定,經限期令其改善,屆期不改善者,得處新臺幣 3萬元以上 15萬元以下罰鍰;1年內再次違反者,並得廢止其營業或工廠登記證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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